記者 韓乃鎮、邱勤庭/報導

近廿多年來,本地的房屋市場興起,公共工程大量發包,對石的需求相對增加,而砂石來自各個河川,除了計畫性的與合法性的採集,在利益趨使下,盜採之風不勝取締。河床砂石遭到長期濫採,除了對橋梁和護堤構成危險,對河口海岸也會產生負面作用,因為河川砂石可以補充海岸因海潮所沖走的漂砂,維持地形上的平衡。這種濫採現象以大甲溪、大肚溪與高屏溪較為嚴重。

民間盜採砂石,懼於惡勢力護盤,少有人深入調查研究。不過,以曾文溪來說,政府在上游興建的曾文水庫和攔砂壩,已使得出海口砂量補充不足,河口堤防南側突堤效應所造成的海流刮砂,形成海岸線被淘空,又無河砂補充因而持續內縮,此一情況已由學術界專案調查證實,海岸線發生變動,河口濕地自然受到牽連,甚至有消失之虞。事實上,從北到南,各河口與海岸濕地的濫墾與盜採砂石,有大有小,有多有少,這些猖狂的不法行為,眾人有目共睹,而唯一不知情者,可能只有執法單位。

其實,現階段在台灣支離破碎的海岸濕地中,還是有幾處堪稱完整的濕地。如列入墾丁家公園區保護管理的屏東龍鑾潭,情況很理想;嘉義鰲鼓農場到目前未受太多人為侵害;目前正式公告為水鳥保護區的宜蘭無尾港,由於沒有汙染源,而且居民建立共識共同維護,為生態保育立下難能可貴的範例。

當前沿海濕地危機四伏,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應當歸咎於政策與制度長期以來的疏失。以垃圾為例,河川行水區禁用日起,不到十天,不少鄉鎮出現街頭堆滿垃圾的奇景,居民叫苦連天。行政院在第十五天,宣布公元二千年台灣藍圖,其中包括了徹底解決垃圾問題。算一算,四十多年來的垃圾沉,眼前已經浮出種種症狀,解決的政策與方案可行與否都不知道,如今還要再等三年多,真是讓老百姓不麻木都很困難。

解決這些垃圾的措施包括,從八十六到九十一年度的「台灣省垃圾處理第三期計畫」,投資六百卅多億元,辦理垃圾減量、資源回收、人才培育、興建垃圾衛生掩埋場及焚化廠、推動垃圾處理民營化等等。在行政院方面,則已核定「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重點在桃園等八縣市興建八座焚化廠,預計未來每日可處理垃圾四千五百公噸。

這些計畫每一項都很龐大,可是讓人質疑的是,八十六年七月十七日,國民黨大會第四次修憲會議,通過精簡台灣省政府組織與機能的修憲條文,也就是所謂的凍省案,在此修憲條文下,省政府到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後即虛級化,所有的省產財政和人事全面大幅縮減,一旦如此,省府的「台灣省垃圾處理第三期計畫」勢必半途而廢,如果由行政院環保署從中接手,那麼這個計畫後半部的執行方式、財源籌措等行政程序是否還得經過立法院重新審過?其中變數難以預測。事實上,由行政院環保署本身執行的焚化廠方案都已讓人質疑,因為動用公權力,各地焚化廠的興建都遭到強烈民意反彈,更何況推動民營投資?再加上接手台灣省的垃圾處理計畫,試想,公元二千年的美好藍圖,就垃圾問題而言,基礎是如此脆弱,前程是如此多變,何能在大眾心目中建立落實的信心?

站在生態保育的角度來看,省府和行政院的垃圾處理計畫或方案,顯然顧前不顧後,因為多年來,不合乎衛生掩埋的垃圾,有上千億噸被棄置在山谷、河床和海邊,這些垃圾對整體環境與沿海資源造成多少負面影響,為何不編列經費調查研究同時提出補救之道?監察院經濟委員會透露了箇中內情。該委員會八十六年七月十一日通過糾正案,糾正行政院環保署、經濟部及台灣省政府,因為這幾個單位對各河川行水區垃圾場處理,互推責任、官官相護,致使河川行水區的復育至少要花一百五十億元,且六年後才能見效。錯誤的政策讓全民承擔巨大的社會成本,再次印證官方對河口沿海生態的漠視,對自然資源的踐踏!

台灣,富裕的台灣,縱然挽不回以往對環境的傷害,起碼可以替自然生態翻個案,做些補救的工作,以免日後大地反撲,禍延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