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經濟,壓低失業率,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以及「擴大公共建設方案」草案,九十二年將投入七百億元資金,預計增加十一萬五千個工作機會,提升經濟成長率至百分之三點五二,失業率降至百分之四點五以下。
由於財政困窘,政府已無舉債空間,為了籌出這七百億元,昨天院會通過「擴大公共建設振興經濟條例草案」、「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暫行條例草案」,將以特別法方式,排除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舉債上限的限制。振興經濟條例草案規定,計畫施行期間,若經濟明顯復甦或失業率下降達一定程度,應重新檢討計畫並辦理追加減預算。
根據「擴大公共建設方案」,九十二年將投入五百億元,國內生產毛額將增加三百七十一億元,經濟成長率提升零點三八個百分點;建設期間平均增加就業人數約四萬人。在後續效果方面,公共建設完成後至設施報廢前,由於設施完善帶動的生產效益,每年約可增加國內生產毛額一百九十億,預估九十三年、九十四年經濟成長率可分別提升零點一九與零點一八個百分點。
「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將以非技術工作、三十五歲以上中高齡失業者為優先進用對象,九十二年預計調度兩百億元,提供七萬五千個工作機會。草案規定,三十五歲至六十五歲,過去三年工作時間累積失業達六個月的失業勞工,自明年元月起,都可以向政府就業服務機構登記,申請投入公共服務工作,而工作以半年為期,期滿最多可再延長一次。
這七萬五千個公共服務就業機會,包括推動公務機關檔案資料數位化、生活環境改善工程、全面綠化美化環境、改善與推廣社區服務、加強觀光旅遊相關服務及學生課後照顧、產業輔導、外國人工作管理、公共工程設施安全檢視、公共安全維護等等。
行政院院會昨天也通過經建會提出的「九十二年國家建設計畫」。經建會指出,政府必須積極因應外在可能的變化,採行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包括推動公共服務工作推動計畫,及擴大公共建設方案,預計達成的主要經建目標包括經濟成長率百分之三點五二、失業率百分之四點五、消費者物價變動率百分之零點八七。
行政院搶救失業列車啟動。立法院昨晚三讀通過「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暫行條例」,明定兩百億元經費均以追加預算辦理,並排除預算法第廿三條經常支出的限制。該條例明定施行期間為一年,進用人員不適用勞基法及就業保險法規定,但中小企業人力協助進用人員除外。
此外,五百億元的「擴大公共建設振興經濟條例草案」因財源引發爭議,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達成共識,本會期暫緩處理該草案,法案連同追加預算案列為下會期第一優先法案,並於二月廿七日邀行政院長報告備詢後,加開院會處理。
朝野昨天不斷協商,民進黨團最後讓步,同意五百億元以追加預算辦理,優先籌措自有財源支應,必要時得舉債,不受公債法舉債額度限制;但舉債部分,需視立法院審議預算同意後始得辦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原本不排除訴諸表決,但研判一旦輸掉,提覆議的政治成本太高,因而決定顧全大局。
朝野也同意,為求五百億元能有具體、周延的公共建設計畫,行政院應於立院下會期開議前,編列追加預算送立法院審議。至於是否不受財政收支劃分法相關條文限制,則須待行政院提出計畫編列預算後再議。
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條例明定,公共服務工作項目包括公共資訊服務及資料庫建置、照顧服務、治安協助、觀光景點整治等廿項,行政院並視業務推動需要分設工作小組。
條例明定,進用人員資格為卅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已辦理求職登記且未就業者,辦理求職登記日前三年內,累計工作達六個月者,並應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進用期間不得領取就業保險法規定的各項給付、津貼或其他促進就業相關津貼。
條例明定,依該條例進用失業者,應考量各縣市失業人口比例,並優先進用失業家庭成員,每戶以進用一人為限;進用人員的人事費用及相關稅捐,不得低於各工作計畫經費的百分之八十五,各機關行政人員不得支領任何費用。
行政院長游錫堃昨天參加民進黨團三長交接典禮時也表示,根據民調,目前有六、七成民眾支持七百億救失業方案,希望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全力支持通過,相關預算可以在下會期再送立法院審查。但公共服務條例通過後,在野黨立委紛上台痛斥行政院玩弄民粹,「讓在野黨不敢反對」,親民黨立委李桐豪稍早更為此數度落淚。
【2003/01/15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