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在立法院休會期間實施「健保雙漲」,面對社會反對聲浪,當局不自省思,而以公帑刊播廣告,欲藉「每人每月多繳四十元即可救健保」來混淆視聽,敷衍民怨。致使立法院昨天審查總預算時,以絕對多數通過主決議,要求立即停止「健保雙漲」,並就健保弊端及浪費進行肅貪和節流工作。
然而,衛生署在立法院通過決議之後,竟宣稱立法院的決議「只是建議不必遵行,雙漲有法律授權不會停止」云云。一般認為,衛生署的主張在程序和實質兩方面都不具正當性,倘若真欲如此蠻幹到底,勢將掀起更大的政治風暴,行政院當局必須審慎處理。
就「程序正當性」而言,立法院以絕對多數通過主決議的方式,要求停止「健保雙漲」的政策,是在體現「國民主權」的意志;基於民意政治的憲政原理,行政部門當然必須遵循,否則國會代表國民意志的民主政治基礎豈不是流為具文?雖然衛生署以全民健保法的法律授權為依據,宣稱「健保雙漲」政策「合法」,不必理會立法院的主決議;但是,全民健保法亦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行政部門所獲授權,其正當性基礎仍是來自立法院,則立法院決議現在收回該項授權自無不可;何況如今僅是要求在不更動授權原則之下,停止某項政策之執行而已,則衛生署又豈能以「法律授權」為理由,拒不理會立法院的主決議?這種主張等於是說:一旦國會授權給了行政部門,就再不可過問;這豈是民主政治的真諦?難道行政院一定要逼立法院逕自修法不可?
再就「實質正當性」來說,衛生署對整治健保的浪費和弊端一籌莫展,當初在強硬執行「健保雙漲」政策時所作的承諾,諸如查處醫院浮濫申報、公布違規醫療院所資料、公布大型財團法人醫院的財務等等,無一兌現;至於每年二、三百億元的藥價黑洞問題,處理的步調更如同牛步,等於坐視健保資源遭到侵吞。在這種情況下,實施「健保雙漲」,無異於讓民眾來承擔衛生署的無能,主事者能不汗顏嗎?尤其,健保的經營管理如此不濟,卻還要按調漲後的健保保費來核算健保人員的「績效獎金」和「福利金」,真是莫此為甚!在民眾均普遍質疑健保管理績效的情況下,衛生署有何立場實施「健保雙漲」?
更進一步說,當前經濟持續衰退,失業率長期在百分之五以上,失業者生活艱困固不待言,有工作者也是萬分辛苦,全國有一百三十萬家庭出現負儲蓄;值此之際,衛生署不思加緊查處健保的弊端和浪費,以期減輕人民的負擔,卻反而執意調漲保費、調漲部份負擔,增加人民的困苦,這不僅是嚴重失職,根本就是不卹民瘼!更何況,衛生署強硬執行「健保雙漲」時,還特別預留了未來卸責的話語,而謂「這次調漲可保證兩年不會再漲」;換言之,即兩年之後若健保的弊端和浪費不能改善,就不能保證不會再有雙漲。何況,衛生署始終以「每人每月多繳四十元救健保」來粉飾雙漲的效應,其實是只計保費漲價,而掩飾了部份負擔給人民帶來的壓力,這種自欺欺人的作法,根本不是「救健保」,只不過是幫衛生署掩飾其無能罷了!
健保走到如今這般田地,已經沒有再蹉跎的時間了。因此,衛生署實在不該抗拒立法院要求停止雙漲的決議;而應將國會所反映的多數民意,視作推動健保改革的動力來源。除了遵照立法院決議停止「健保雙漲」政策外,短期內應立即進行健保弊端和浪費問題的查處工作;長期則考慮徹底改變健保的制度,不要再用保險之名,行課徵「健保稅」之實。
【2003/01/1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