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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泰英遭收押 檢方將約訪李登輝

記者朱慶文、宋伯東/台北報導

 
劉泰英聲押案昨天經過近十一小時的開庭及評議,法官昨天晚間裁定收押,劉泰英在法警戒護下上車,開往土城看守所。
記者盧振昇/攝影

台北地檢署兩度抗告台北地方法院駁回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聲押案,經高院二度發回更為裁定,台北地方法院昨天第三度作出裁定,認定劉泰英涉背信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准許檢方羈押禁見劉泰英。

檢方表示,近日將儘速密集借提劉泰英與在押的謝生富、李明哲對質,並擇期約訪前總統李登輝,查明劉泰英掌管中國國民黨民生建設基金的涉案情節。

劉泰英透過律師團發表書面聲明,對檢方執意聲押表達強烈不滿,並嚴詞抨擊台北地方法院配合檢方的羈押聲請,全案有諸多不尋常之處,絕對是政治介入司法的案件,將提起抗告。

檢方在兩度抗告、成功羈押劉泰英後,信心大增。檢方表示,羈押劉泰英有助檢調偵查劉被檢舉的近廿件案件,包括金援安鋒、國產汽車公司、宏福等企業的紓困案。

劉泰英在聽到合議庭裁定羈押後,一臉錯愕地說:「押我沒有理由」隨即被法警從法庭帶至拘留室。

另一方面,守候在法庭外的友人,包括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蘇志誠在內,知道劉被羈押後,都神情嚴肅地離開。

檢辯雙方昨天展開激烈攻防,劉泰英的辯護律師團在一開庭,即聲請合議庭審判長盧彥如迴避;指高院上月廿八日才撤銷台北地院裁定,隔天律師團收到高院撤銷的裁定書,北院即以最快速度完成分案。這種院檢的高度配合,讓律師團質疑北院的公正性,且盧彥如是檢察總長盧仁發的女兒。但律師團的迴避聲請隨即被北院另一個合議庭駁回。

昨天檢方論告重點,除既有的劉泰英以國民黨黨營事業、中華開發公司配合認購新瑞都、力晶、台鳳及尖美股票,坐收台鳳、尖美集團一億多元回饋金,涉及侵占、背信罪嫌部分外,又追加劉幫助台肥民營化換取台肥支持其續任中華開發董事長涉貪汙罪嫌、賤賣中廣大樓涉及背信罪嫌及收受展雲公司佣金涉貪汙、背信罪嫌及金援東隆五金涉背信罪嫌等四大犯罪理由。

合議庭裁定羈押劉泰英的主要理由,是認為劉泰英認購尖美、台鳳等公司股票收受的回饋金,部分進入他個人、兒子、學生等人帳戶,確有諸多可疑和難以自圓其說之處;且自前次開庭審理後,劉泰英方面有積極干擾證人舉動,有湮滅證據之虞,符合羈押事由。

檢辯雙方昨天都有備而來,庭訊氣氛凝重,最後結果未出來前,檢辯雙方都沒有把握。而劉泰英陳述時,以及聽取檢察官力陳一定要羈押他的理由時,如同以往,神色顯得有些緊張,且不時掐手指。

下午三時五十分許,庭訊結束後,合議庭進入長考;原預計評議兩小時於下午六時宣示裁定,但兩度因有部分事證待進一步釐清而延後,並再度開庭調查,直到晚上八時多才宣示。

【2003/02/11 聯合報】

新瑞都案 余陳求刑3年 蘇惠珍4年半

記者宋伯東、高年億/台北報導

 
因新瑞都案被起訴的余陳月瑛是余家的大家長。圖為余陳月瑛與兒子余政憲在民國八十八年合影。
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新瑞都等弊案部分案情,依貪汙等罪嫌起訴總統府資政余陳月瑛等十一名被告,其中余陳月瑛具體求刑三年,新瑞都大股東蘇惠珍四年六月,前台肥董事長謝生富十四年,求刑最重。

同案其他起訴求刑情形為:前立委翁重鈞九年、正暐公司負責人李明哲十二年、前高雄縣政府建設局長林琦瑞七年、前高雄市五信總經理李明色四年。

另新瑞百貨總經理穆治宇、新瑞都公司負責人黃紹瑛、鑫瑞都公司負責人樊嘉傑及力晶半導體公司負責人黃崇仁等人,未被求刑。

余陳月瑛被依背信罪嫌起訴求刑三年後,隨即請辭總統府資政,總統府昨晚立即發布余陳「請辭獲准」的新聞。

新瑞都案起訴後,檢方隨即將在押的蘇惠珍、林琦瑞、李明哲及謝生富移審台北地方法院,由審判長林銓正、受命法官胡宏文及陪席法官宋松璟組成合議庭漏夜開庭,以決定繼續羈押或予交保。

劉泰英涉案的部分,檢察官雖在起訴中論及劉的犯罪事實,但因日前經兩度抗告後羈押劉成功,檢方將另案偵結。

檢方昨天僅偵結新瑞都、力晶、台肥釋股及新瑞都土地變更等四件案情。新瑞都案案情錯綜複雜,政商掛鉤盤根錯節,手法迂迴隱密,堪稱超級黑金弊案。檢方指出,本案共調閱約六百餘卷宗,追查數十億資金流向;另傳喚證人、關係人多達二百五十人次,蒐集證據達二百多項。並透過中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請求美方協助調查,均創司法史上辦案的新紀錄。

【2003/02/15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