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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 善用社會救濟
記者蔡沛恆/台北報導
失業也可以有收入,且不無小補!張先生是某家紡織廠生廠線上的小組長,但從去年中開始,受到全球經濟不景氣影響,張先生所屬公司發生前所未有的虧損。公司為減少損失,打算「棄車保帥」,全數解雇紡織廠的員工來維持母公司的獲利。張先生在得知即將失業時難過的說:「這個年該怎麼過啊?」
像張先生這樣不如該怎麼過年的勞工,今年真的很多,身為最基層的勞工階級,有必要多了解一些應變方式「未雨綢繆」。行政院勞委會和各縣市政府均提供有「勞工保險失業給付」服務,成立這個給付的宗旨,就是要解決突然失業勞工的生活問題。
特別是今年元月起施行每兩周法定工時84小時後,企業經營者所受到的衝擊最大,要負擔的薪資成本將更形沈重。這也使原本已經維持不易的中小企業、傳統產業更加搖搖欲墜,隨時都有關廠歇業的可能。
就服中心表示,目前包括「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在內,有多項社會救濟措施可以申請。
其中最特別的是「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各縣市政府就符合條件的勞工,給付失業勞工定期定額的補助金,給付金額以投保薪資額度的六成為限,每個月最高2.52萬元;最少也有基本工資1萬5,840元的六成,大約9000多元。但必須注意的是,給付期以六個月為限,六個月之後,失業勞工就不得再申請失業給付,必須參加縣市政府所提供其他的就業促進津貼措施。
北市就服中心指出,很多失業勞工只知道申請「勞工保險失業給付」,但除了「現金」以外,各縣市政府也提供多項就業促進津貼。這些就業津貼包括,求職交通津貼、臨時工作津貼、訓練生活津貼、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創業貸款、僱用獎助津貼、就業推介媒合津貼、失業勞工健保費補貼及就業券、職業訓練券等,相當豐富。
【2001-01-15/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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