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降土增稅

財部完成修正 授權地方可降三成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次長陳沖表示土增稅將交由地方政府決定。 記者胡聖堤/攝影

財政部已經研擬完成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地方政府可在現行稅率30%範圍內調降土地增值稅。財政部表示,地方政府若調降三成土增稅率,現行最高稅率將從60%降為42%。

據瞭解,各縣市政府中以高雄市調降土地增值稅率的意願最高。財政部表示,土地稅法修正案將以最快的速度送交行政院、立法院審議,財政部希望可在這次立法院會期中完成修法程序。高層官員指出,如果修法順利,今年內各縣市政府只要經議會同意,就可以自行決定調降土地增值稅率。

財政部14日經會商後,完成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增訂授權地方縣市政府可以在30%的幅度範圍內,彈性調降土地增值稅率的法律權限。財部並規定,地方政府彈性調降土增稅率需經地方議會同意,並送財部備查。

根據財政部所擬條文,地方政府未來可以擁有30%彈性調降土地增值稅率權限,以目前土地增值稅率分別為40%、50%及60%的三級稅率為例,地方政府若決定以30%為降稅幅度,土地增值稅率將分別成為:28%、35%及42%。

財政部表示,地方政府擁有自行調降土地增值稅率權限後,一旦視各縣市財政與房地產市場狀況,決定調整土地增值稅率,因降稅導致的稅收損失,需由地方政府自行籌措財源彌補,中央政府將不做任何補貼。財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在做降稅決定前,需自行評估有無能力承受降稅損失。

財政部修法授權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未來修法付諸實施後,可能會出現各縣市降稅步調不一的局面。財政部表示,在30%的彈性調整範圍內,財政部不會過問各縣市調降土增稅率的幅度高低,包括降稅後多久需回復原來稅率等問題,財政部也不會加以設限,未來都可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

財政部指出,將以最快速度把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審查,由於這項授權地方政府彈性調整土增稅率的政策,已經獲得行政院瞭解與支持,財政部預料此一修法條文應可順利在行政院完成審查,並趕在本會期送交立法院,以期儘快付諸實施。

【2001-05-15/經濟日報/13版/稅務法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