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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進興給了我們一個意外的落幕式
原以為白案的句點是陳進興對準自己太陽穴的一槍。沒想到他自己送上雙手,讓侯友宜銬著走出南非武官卓懋祺的官邸。投案前,他透過電視直播,向整個社會說「對不起大家」;他說,他罪大惡極,不求赦免,願意接受國法的制裁,還給社會一個清淨。
從來沒有一個通緝犯投案有如此的「排場」;有人覺得這才是一個開放社會的境界,有人卻認為這簡直是顛倒黑白。然而,不論你來不來得及表示贊成或反對;二百多日來許多人皆曰可殺的陳進興,昨天竟然出現在衛星電視上對全體國人公布他的「投案感言」,且語帶警世說教的意味。他顯然對民主政治頗為肯定,認為像他這樣的罪犯能夠受到如此處遇,已可顯見台灣較中共優越之處。
但是,他對司法亦甚多批評,尤其對刑求反感;因而,他譴責那些在台下為這種制度鼓掌的人。他甚至勸誡迷途少年,要讀書,不要「做這些個」了,霎時間,一個過街老鼠一般的重犯,似乎反而變成了社會良心的代言人。白案爆發以來所不斷顯現的迷離與錯亂,竟在陳進興投案之際,又掀起了另一波出人意表的高潮!
對於許多民眾來說,此刻恐怕突然不知應當如何評價陳進興。不過,若從對於人性的憧憬來說,罪惡積如丘岳的陳進興,在最後一刻收回可能堆上去的最後一撮土,而沒有殺戮人質;應當仍堪告尉對於人性幾已絕望的輿情。另外,若從國家體制來說,兇犯死於刑場與死於自裁,雖然皆是一死;但陳進興明知投案不啻赴死,卻仍願面對國法制裁,也為被他們三人耍弄了兩百多天的司法體系存留了最後一點尊嚴。陳進興等三人的罪孽深重,但是即使僅能減少最後一點汙穢,我們也應全力爭取;同理,陳進興等三人一再挑釁法律,但是即使僅能避免最後一次踐踏,我們也應全力挽回!若從上述觀點來看,陳進興選擇了這樣的落幕方式,應當不是想像中最壞的一種。
陳進興所選擇的落幕式,最具弔詭意味的是要求謝長廷擔任他太太張素真的辯護律師。出現在眾人眼前的是,一名無惡不作、不斷踐踏法律的兇手,最後竟然回過頭來向法律求援;這真是極其反諷與弔詭的情節,其中實在充滿頗堪玩味的啟示意義。試問:無法無天、惡貫滿盈的陳進興,在人生的最後一刻,想到的竟是為他的妻子找一位可堪信任的律師,這豈不是白案落幕時分最堪玩味的一個句點嗎?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陳進興逃亡二百餘日,鬧得風聲鶴唳、婦孺不寧,最後卻終於為妻子爭得了專案小組的重新調查和水準與聲望兼具的義務辯護律師,豈不也是一種頗堪玩味的弔詭?當然,這是陳進興用人質換來的結果;也是在人質危機中,當局必須付出的條件。但是,如果公正的司法原是正當的社會機制;則為何要向綁匪另開特例?反過來說,如果陳進興也能向司法爭討多一分關照,則何以手中不像陳進興握有肉票的民眾卻反而得不到司法的體恤?
我們想要說的是,我們主張陳進興應當受到司法公正對待,也主張他的太太張素真不能受到司法冤屈。因此,我們贊同專案小組重開調查,也要向願意擔任張素真義務辯護律師者致敬。但是,我們更相信,這個社會上也有許多人與陳進興一樣對司法有些主張,等待關照與援助;但是,關愛的眼神在哪裡?及時的援手在哪裡?如果我們想問:「陳進興今天為妻子爭來的,是不是同時也為社會上其他人爭到了?」這樣的問題會不會太諷刺?會不會太傷了當局的自尊?
從某一角度來看,白案是一個徹頭徹尾反體制的刑案。最後的結局,竟也演成兇手以反體制的手段為自己爭討到體制內的權益,不免教許多人難以接受。然而,事實上這次解決危機的主要力量,卻主要是來自體制外的領域,例如謝長廷,例如李濤,例如第四台,例如有些報紙;這些角色在白案過程中所發生的機能或許見仁見智,但若沒有這些角色,白案的演變恐怕更難逆料。陳進興昨天的「投案宣言」極具爭議性;但是他對於體制的批判,及對於「台下鼓掌」者的諷刺,卻不是完全得不到社會的共鳴。這應是一個值得大家共同省思的角度。
陳進興的自知死期不遠。他說,要死了,發自內心的話,不是白賊話。我們仍不敢說他的話可不可信;但是,大家不妨花一點時間想一想,究竟可信不可信?
《1997/11/20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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