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鴻禧:任務型國大違憲政原理 |
| 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
| 多位憲政學者昨天在研討會上指出,第三屆國民大會第五次會議朝「任務型國大」的方向修憲,有隱藏性的憲政危機;台大教授李鴻禧表示,按政黨比例產生的任務型國代顯然違背「人民主權」憲政原理。 李鴻禧昨天在由新世紀文教基金會主辦的「憲政體制與政黨輪替」研討會上表示,大法官會議釋憲第四九九號對去年國大三讀通過的國代延任案作「無效」解釋,大法官嚴格認定「修憲有限說」,朝野國代不但大罵大法官是豬,還堅持召開會議進行修憲,顯然有違憲政原理。 李鴻禧說,朝野國代提出「任務型國大」的修憲案,是按政黨比例代表產生,國內參加政黨充其量占總人口的十分之一,國大準備修憲無異限制另外十分之九人口對憲政表達主張,根本就是違背民主政治中「人民主權」這塊最重要的基石。 台大教授葉俊榮則指出,任務型國代依政黨比例產生,相當程度地限制了非政黨人士對憲政議題的主張,況且複決憲法並非任務型國代「唯一」的職權,還保留領土變更案的複決權及總統、副總統罷免案的議決權,選民不易分辨選舉任務型國代的目的是複決憲法,或代替行使其他職權。 【2000/04/16/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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