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國大若是主流 那胖立院呢
本報記者林新輝
民進黨與國民黨即將開會修憲「恢復」國大虛級化。按照兩黨協商,只要將國大部分職權移交給立法院就可以達到國大虛級化。如果,「虛國大」是社會主流民意,那麼「胖立院」是不是符合社會主流民意呢?

依照民、國兩黨達成的修憲共識,移交給立法院的國大職權共有補選副總統、罷免正副總統、行使同意權、變更領土決議提案權及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上述職權的變動,足以讓大學教憲法的教授花一個學期的時間跟學生討論;可是這些重大的移交工程,都必須在十五天內由一批水準遭受社會質疑的國代完成。

從職權的種類來看,同意權與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應是立法院比較經常行使的職權。就同意權而言,如果立法院對總統提名的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人員有同意權,連同現行的立法院對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行政院有預算審查權,立法院已成為「太上院」,今後又如何「五權分立」?

再者,當總統與立院多數黨分屬不同政黨,立法院藉由同意權遂行「政黨鬥爭」的機率大增,對政府運作或政情穩定的衝擊在所難免。一旦總統又是「弱勢總統」時,立院與總統在權力蹺蹺板失衡的狀況下,社會要為政治紛爭付多少代價?

就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權來看,立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雖然「象徵」意義大於「監督」,可是國內的立委選舉與總統選舉的時程不同,拿今年的總統大選為例,新當選的陳水扁總統一旦須到立法院報告國情,將產生代表「新民意」的總統向「舊民意」的立院報告國情,也與民主國家精神之一的民意政治不相吻合。何況,總統既不向立法院負責,要「報告」什麼呢?又置行政院長於何地?

在孫中山先生眼中國大是「唯一」的政權機關,可是近十年國大脫軌的修憲行為,為自己弄到「怪獸」汙名,究其原因,都是國大手上握了一把獨攬修憲權「權杖」作祟緣故。試想,如果凍結國大,但把部分權力移交給原本就已經有實權的立院,證諸「絕對權力絕對腐化」的鐵律,有朝一日立院成為「怪獸」亦不必意外。

雖然民眾無從衡量分辨凍結國大的利弊得失,但幫助民眾釐清政治制度的相關問題,是政治人物的責任也是義務。

【2000/04/04/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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