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代改口:廢大法官不宜倉卒
記者郭瓊俐、陶允正/台北報導
引發爭議的國民大會廢除大法官修憲案,朝野國大黨團昨天協商後改口表示,此事不宜倉卒決定,將反對讓此案進入二讀。國民黨、民進黨、新黨及無黨籍等三黨一派黨團最後決定只聯合提出一項國大組織法的修正案,且只對增加廿五席立委名額、排除大法官優遇條款兩案,開放成員投票;其他國代提出的修正案將予否決。

國大今天截止收受修憲審查結果修正案,三黨一派昨天召開協商會,討論聯合提出修正案的內容,親民黨也獲邀與會。協商結果,三黨一派決定只提出一件修正案,在共同版修憲案第一條第四項後增列:「國民大會職權調整後,國民大會組織法應於二年內配合修正。」民、國兩黨已表明,其他代表提出的修正案,除了增加廿五席立委名額及排除大法官優遇案,將採開放投票外,其他一律不支持;到昨天為止,已有七件修正案連署成案。

雖然民、國兩黨已決定不以黨團名義提出排除大法官優遇條款的修正案,但國代謝明輝等人已提案,在憲法增修條文中明列廢除大法官及大法官不適用終身職的條文;國代江文如也準備提出修正案,在共同版修憲案中增列大法官不得享有終身職的條文。民、國兩黨私下已有默契,在一讀會大會表決時,會以「開放傾向支持」的態度,交由成員投票決定。

三黨一派昨天的協商會議,也討論司法院等三院人事同意權的門檻,但各黨意見不一,最後決定不在共同版中修改,將來再由立法院制訂「行使同意權辦法」;立法院提出修憲案的門檻,也因沒有共識,最後維持共同版修憲案中的四分之三規定;國民大會複決立院修憲案的過關門檻也無結論,朝野政黨決定依國民大會議事規則條文辦理。

【2000/04/19/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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