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大會昨晚朝野經過激烈衝突後,在今天凌晨二時許完成三讀修憲程序,國民黨版修憲案除立委任期延長為四年表決未過外,其餘全部通過,確立總統選舉方式將改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民進黨團則在該黨所提的總統公民直選案未獲通過後,於
晚間九時四十五分宣布退出會場,並發表聲明,指責國民
黨表決人數灌水,表決非法;重申總統直選、單一國會、
建立權責相符的總統制等主張,並自認已盡最大努力,無
負人民的期望。
國民黨版修憲案,是將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一至第十八條
,以及國民黨臨中全會通過的修憲八要點重新組合,改為
十條條文,並成為新的憲法增修條文第一至第十條。不過
,新的增修條文雖用以取代原有的增修條文,但只能涵蓋
第一至第十條,原有的增修條文第十一至十八條卻沒有經
過法定的刪除程序,為本次修憲的嚴重程序瑕疵。
國大這次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與現行規定比較,除總統
選舉方式的更動外,重要修正還包括:一、總統、副總統
的罷免案,由國民大會提出後,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
舉人總額過半數的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
通過。二、調整行政院長的副署權範圍,總統發布依憲法
經國民大會或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命命令,無須行政
院院長副署;行政院長之免職命令,須新提名之行政院長
經立法院同意後生效。三、國民大會設議長、副議長各一
人。議長對外代表國大,並於開會時主持會議。國大行使
職權之程序,由國大定之。四、山胞正名為原住民。五、
中央民代待遇以法律定之。
但是國民黨版中的立委任期延長為四年案,卻沒有通過,
而縮短為兩年案也沒有通過,立委任期仍維持現行的三年
;另外,二屆國代任期已三讀通過調整到八十五年五月十
九日止,立委任期卻沒有照原規劃調整到八十五年五月卅
一日止。
國民大會昨天上午正式進入逐條表決的議程,第一案即遇
到原住民正名問題,國民黨版在第一次表決中未獲通過,
而在國民黨團要求下重新表決,才勉強過關;此後,民進
黨團則以要求反表決杯葛。但在表決國大設議長案時,又
是第一次表決沒有通過,而國民黨團要求重新表決,在主
席清點人數時,民進黨團發現部分國民黨國代先走出議場
,等清點人數完畢再進場,因而指責國民黨團「作弊」,
引發雙方激烈的衝突。
晚飯過後重新開會,還是因為國民黨團「作弊」問題 ,兩黨再爆發嚴重衝突。民進黨團佔主席台,不讓國民黨開會;國民黨團在黨鞭謝隆盛下令「把領帶拿下來」後,發動「強力排除」。兩黨團人馬在主席台上推擠。
民進黨團退出會場後,國民黨團為了僑民選總統問題,爆
發內訌,並有黨籍國代掀翻發言台。後來在暫擱此案,往
後的議程才在民進黨缺席下順利進行。
【1994/07/29/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