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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信宏/台北報導
民進黨前主席黃信介因民國八十一年的四一九遊行事件觸犯集會遊行法,被法院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雖然得易科罰金,但黃信介認為「支持總統直選無罪」,決定不繳納罰金,要去坐「政治牢」。
民進黨代主席張俊宏昨天陪同黃信介宣佈此一決定。張俊宏說,如今連總統直接民選都舉辦過了,如果黃信介還要為此坐牢,他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成員會陪同黃信介一起坐牢。
黃信介說,他為台灣總統直選催生,更為確立台灣的主權國際地位提升,順應政治民主化的世界潮流而邁步,現在台灣已經實施總統直選,為何他會因為推動這項主張而被判有罪,他十分不服氣。黃信介還說,司法當局如果認為他推動總統直接民選有罪,他會尊重法律、甘願受難,無怨無悔。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天經過黨團會議決議,發表聲明抗議,這是一次政治迫害的司法判決。民進黨團指出,國民黨的李登輝坐享總統直選的成果,而黃信介卻要政治主張坐牢,正義公道何在?
黃信介被法院判刑,如改以易科罰金,只需繳交新台幣一萬六千四百餘元。昨天是易科罰金最後期限,但黃信介卻宣佈不繳錢,自願去坐滿六個月的刑期。黃信介原先應在昨天到案,但黃信介日前甫因胃癌住院開刀,醫生還囑咐他多休息。民進黨人士非常擔心他服刑期間身體是否承受得了。
記者姜炫煥/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昨天受託傳喚因觸犯集會遊行法被判刑的民進黨前主席黃信介到案執行,黃未到案,並公開表示拒繳罰金甘願為「總統直選」坐牢。因他未檢附未到的理由,士林地檢署雖認定他無正當理由不過還是決定擇期再傳喚,尚不會拘提他。
據了解,民國八十一年的「四一九」事件,黃信介被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判處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今年二月七日高等法院駁回黃信介上訴,判決確定
。 【聯合報 199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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