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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政策小檔案 記者陳承中 台灣當前的農地政策,是「農地農有農用」。 「農地農有」,即限制承受農地者必須有自耕能力,是自耕農。換句話說,只有農民可以買受農地。這個政策,管的是農地所有權的移轉。 「農地農用」,則限制農地只能做農業用途使用。管的是農地用途的變更。 我國的農地政策,在當前這個「管人又管地」的政策之下,控制農地可說是很嚴格的。 可是因為環境變遷,這個政策面臨挑戰。 「農地農有」政策方面,過去以來,很多人鑽漏洞,用各種手段取得農地,例如,「假農民」、「借人頭」等,都是。因此,「農地農有」政策,因為政府執法不力,反而變成了有辦法的人攫取暴利工具。 「農地農用」政策方面,也因為黑白兩道勢力結合,干擾施政,政府空有政策,卻不能執行,過去迄今,發生種種弊端,好比,台灣各地當前嚴重的「農地違規使用」、「農地超挖砂石」、「農地偷倒垃圾」、「農地濫倒廢土」等等,都是。 目前,政府即將改變農地政策。 腹案是:放棄「農地農有」,堅持「農地農用」。 也就是說:不再限制承受農地者的資格,任何人都可以買農地。但是,政策改變後,仍保留為農地者,則嚴格控制,只能做農業用途使用。 這個台灣農地政策大變革,修法方面,當前的進度是:立法院經濟、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已審查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准許特定農業區以外的農業生產用地,全數開放移轉,而且明定在修正條文實行一年後,所有農地都開放自由買賣,但是開放後,農地只限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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