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開放自由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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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2)

事前未規劃 反要農地配合各種用途

記者王淑瑛、薛荷玉、鄭朝陽/報導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劉銘龍指出,水田還有穩定河川流量、調節暴雨洪峰、淨化水質、降低土壤沖蝕、洗除有害鹽分、提供鳥類等動物庇護所、維持生態多樣性、淨化空氣品質等多種生態機能。

很多東西,擁有時不知道它的珍貴,所謂的「生態機能」也是如此。「它不是麥當勞,也不是冰淇淋,只能用虛設市場的方式去評估它的價值,很難有嚴謹的經濟分析。」台灣大學農業經濟系教授官俊榮指出。

(台大全球變遷研究中心主任)柳中明認為,雖然政府是分期釋放農地,但決策的過程是倒果為因,並沒有事前規劃好土地的用途才釋出農地,反而讓農地來「配合」各種用途,「各種混亂的土地使用又將重演一次」他無奈地預言。【1997/4/30 民生報】

李遠哲批農地農用 主張農地自由化

記者丁萬鳴/台北報導

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昨天在全國農業會議上指出,政府應該推行農地自由化,不要拘泥「農地農用」政策,將農地用於提升生活環境品質,滿足人民飲食以外的各種不同需要。

李遠哲認為,農地自由化可以分兩個層次,一為農地農用,但可移轉使用權或財產權,不限農民身分;一為農地自由買賣和不限於農用的自由使用。

主張農地農用者認為農地農用可以確保糧食安全,但李遠哲表示,許多農產品在台灣生產不具比較利益,台灣可以無限制的由國外進口取得更便宜和多樣化的農產品,最佳的糧食安全是保持永續性的國際貿易和糧食儲藏,比永續性的農地農用更好。

李遠哲說,農地農用的後果可能會和預期相反,如果嚴格執行限制農地編定面積,可能無法促進農地合理運用;但如果無法嚴格執行,實際上留下來供農業生產的農地,也無法有效運用。

相反的,實施農地自由化後,農地價格預期上漲消失,地價大幅下跌,真正的專業農反而更有機會購買或租賃農地做更有效的使用,除了小部分被建築物覆蓋外,大部分仍可提供景觀和空間使用,提升居住品質,甚至在必要時也可以供做糧食生產。【1998/8/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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