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開放自由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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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相關單位(2)

政府拚命降低釋出門檻

記者鄭朝陽/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主管官員不諱言地指出,為落實平均地權條例「漲價歸公」的精神,行政院便以行政命令,要求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時,必須捐出60%的用地,地主發回四成,亦即所謂的「區段徵收」。沿襲這項行政命令的精神,該署主管的都市土地和非都市土地變更,都制定相關的「變更開發審議規範」,要求提出土地變更開發者,必須捐出三至四成的生態綠地,產權登記歸地方政府所有,並由地方政府管理。

業者捐出的綠地真能妥善規畫、達到捐地的目的?營建署官員的答案通常是模稜兩可,但「該捐的已經捐出來,對環境的衝擊就比較小」。

營建署主管官員認為,以目前這種「一刀兩斷」的回饋條件,等於直接加重開發者的成本,削弱企業的競爭力。官員說,其實大家對回饋的觀念不必太過於拘泥,以捐地而言,政府強迫開發者捐出30%的綠地,目的在維護環境品質,但地方政府不見得有能力維護,反倒在捐地的同時,讓開發者立即感覺少掉30%的用地。

官員認為,如果政府只站在事前審查與事後確認的立場,要求開發者確實依照規範做好綠地與建築用地的配置,開發者捐出綠地不但不會心不甘、情不願,反而成為提高用地價值的重要配角。

台南縣政府農業課官員也說,農地農用政策值得推行,要防止類似過去「假農民」身分炒作農地的情況,應採取「管地不管人」的措施,才能落實農地農用的原則。

但持反對態度的南投縣政府地政科官員說,農地自由買賣將大開農地炒作之門,隨便一個大財團就可以買下一個鄉,完全破壞國土計畫;更重要的是,大部分農民手中持有的農地都只有幾分地,想要湊到五公頃以上「只有財團做得到」,如此,從前的大地主、小佃農不公平的社會階級將再度重現,屆時良田由財團掌握,政府拿什麼籌碼來維持國內的糧食安全和社會平等?

一位資深的都市計畫官員也表示,目前只針對都市計畫的建地課徵空地稅,對農地只課徵些微的荒地稅,而且只要田裡種了綠肥、幾棵果樹等象徵性的農產品,都很難課予荒地稅,換句話說,財團若想收購農地等待「鹹魚翻生」,也只會對有翻身機會的農田下手,區位不好的農田,可能還是沒人要,屆時政府如何落實農地農用的政策目的,將是一大考驗。【1997/5/5 民生報】

農地開放自由買賣 蕭萬長踩煞車

記者陳鳳馨/台北報導

不過,據透露,蕭萬長昨天在會中曾表示,「我們考慮這項政策時,不要有選舉的考量,才能可長可久」,也有首長點名指部分立委在其他因素考量下,全力推動此案。這顯示,行政院有意排除此案的「政治壓力」。

據透露,昨天政務會談中與會者熱烈發言,主審此案的政務委員黃大洲首先說,「我在審查此案時並不是很安心」,他雖裁示了自由開放買賣農地的條文,卻擔心在無法落實農用的前提下,農地會被炒作。

蕭萬長隨即表示,土地政策很重要,所得分配不平均與土地的關係很大,而土地稀有,在國民所得不斷增加之時,地價會不斷增加,所以請與會者要針對農地由「管地又管人」轉向為「管地不管人」來談,同時「考慮政策時,不要有選舉的壓力」。

政務委員趙守博則以農家子弟的身分發言,他說農村老化、農地荒廢、農耕不敷成本是農村的景象,農業政策要考量,如何讓農民甘心務農。

政務委員郭婉容提醒,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現行對農民補貼的政策必須轉為對農地補貼,而歐洲國家很多農地管地不管人的先例可以參考。

內政部長葉金鳳也以農家子弟身分發言,希望政府想清楚,為什麼政府照顧農民後,農民還是抱怨政府?當初說農業支持工業,工業回饋農業,但工業回饋了什麼?

行政院副院長劉兆玄則明白說,「現在有誰買地是為了耕田」,他認為現在的政策應是,先確定管制農地的盡忠報國其他農地釋出,再開放自由買賣,同時要落實振興農業的方向。【1997/12/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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