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開放自由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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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開放自由買賣之利弊座談會(3)

農地轉用實施辦法何處尋

殷章甫:

談到世界糧食資源供需方面,目前世界的糧食確實還有剩餘,但此項剩餘由於全球尚有八億多的人口吃不飽,又沒有外匯購買糧食所致。假設他們有足夠的外匯,將需要變成有效需求時,目前的世界糧食總量就變得不足了。

個人認為,在實施農地釋放之前,應即訂定一套完整的農地轉用實施辦法,明確規定農地轉用應興建公共設施的費用負擔數額,藉此避免漲價歸私及引發經濟上的不公平。至於該項負擔額可採用捐地比例或徵收開發許可費等作法,但必須嚴防投機取巧,抑制引發土地投機行為,如此才有助於農地釋放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至於繼續提供農業生產使用的農地,仍須維持原來的使用管制與移轉管制政策,以免妨礙農業生產的正常發展。對於農地繼承以及農地分割等有關限制,也應給予適度放寬,以保障農地所有權人的權益,減低他們的怨言。而現行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的適用範圍,也宜修正為僅限定於已訂有耕地三七五減租租約者為限。此外,建立業佃平等互惠的新租佃制度,藉此提供農地利用的流動性,有利於擴大農業經濟規模,促進農業的繼續發展。

弊多利少埋下缺糧隱憂

王松山:

個人認為取消「農地農有」的限制,對農業發展是弊多利少,對國土資源的合理利用尤其不利。

我們的農地政策一向主張「農地農有」及「農地農用」,對人與地都有嚴格的管制,然而卻難遏止農地為非自耕農所有,及變更使用的情形。如果開放農地買賣,在國人「有土斯有財」及「管地不管人」的理念下,不出幾年,台灣地區的農地必將成為少數財團所有,土地兼併的惡風必會重現,因為若是農民買地,所考慮的是要種什麼?而商人買地所考慮的則是怎樣才能獲得最大利潤。因此,屆時農地農用必將僅僅只是口號而已了。

其次,取消「農地農有」限制後,農地必將日益減少,會給台灣地區帶來缺糧的隱憂。

台灣的土地資源有限,能夠供農業使用者尤其缺乏,一般人多以農業生產力低,而主張分配給收益能力高的工商業或居住者,糧食可以外購。其實這種想法是相當危險的,因為一旦發生世界性的糧食歉收或發生戰爭,必將威脅到全體國民的安全。所以就長期而言,糧食自給有其重大的意義,農業用地不可無限制的隨其日益減少。

張義權:

關於農地開放自由買賣的利弊,有以下幾點敘述:

一、取消「農地農有」的限制對台灣農業發展方面

由於農地被迫必須大量釋出,所以若仍維持農地農有的限制,由於農民在經濟上大多處於劣勢,勢必無法吸收被釋放出來的農地,到時候農地恐怕將求售無門,使欲出售農地的農民陷入困境。若農地農有的限制一旦取消,勢必又將誘使營利事業夾其龐大資金及人才進入農業,所以台灣農業的發展可能呈現多元化,且將發展出資金密集及技術密集的農業。

二、取消「農地農有」的限制對台灣農業結構方面

未來台灣地區從事農業的人口,會呈現兩種不同類型,一是已不再照傳統祖傳的模式,而是必須接受過專業的農業訓練,擁有相當專精的農業技術,且投入大額資金的專業農民。另外就是基於對農業的情感,或想從事農業作為消遣,經營小面積農地,生產新鮮蔬果或花卉的非專業農民。

由於外國農畜產品大量進入台灣,台灣的農業結構將被迫保留生產新鮮蔬果、花卉、或台灣特有的家禽、家畜等。而生產成本太高無法與國外農產品競爭的農產品,如高冷地水果、牛肉等,均將淘汰出局。

三、取消「農地農有」的限制對台灣國土資源利用方面

大面積的農地既然無法從事農業生產,則許多農地則轉而開發設置休閒遊憩農業,如休閒農園、市民農園、森林遊樂區等,甚至高爾夫球場也可設置在原有的農地上。

其次,農地釋出涉及大規模的財富重分配,所以政府應該針對這一課題,儘快研擬新時代的土地政策,尤其對於地價的制定及因農地釋出所獲得巨額利益的回饋方式,均應廣邀產、官、學各界集思廣益,研擬因應之道。

政府對農地釋出若不妥為因應,建立分期、分區、分類的有秩序且系統的農地釋出,則未來台灣地區的國土資源利用,勢必將限入萬劫不復的境界。

丁福致:

關於農地是否開放自由買賣,主要癥結在於農地買賣有利可圖。

多頭馬車駕馭又浪費資源

現行區域計畫歸由內政部為主管單位,但農地的編定與其他用地的編定,大都依現況編定,造成農業與其他使用參雜其中,缺乏土地利用與資源分派的觀念。再者,如比鄰丁種建築用地的農地,可透過捐地30%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造成農業資源的切割破碎,再者捐地又不能善加利用,僅作綠地,對農業資源又無實質效益,地方政府又無力管理,因此農地本身縱使不開放自由買賣,在政府各項法令推波助瀾之下,無異造成農地自由買賣的誘因。因此農地資源的通盤檢討勢在必行,需先就農業資源的範圍重行確定,勿使農地切割破碎,使農地確實為農業所用。由於農業用地,無增加使用強度的誘因,開放自由買賣,自然較易使有意從事農業者(包括農企業)取得土地,並能取得合理價格的土地,農地開發買賣才有意義。

再者,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必須在政府部門具有共識下,才有利益產生,否則將淪為空談。

以目前政府大力推動亞太營運中心,鼓勵工商綜合區大型購物中心的發展,其主導為經濟部,而對於都市計畫的變更,或非都市土地地用部份,卻為內政部,而對於農業政策及農業資源的利用則為農委會負責。各部門皆有其推動的目標,不但是具有大資本的企業財團不敢投入,真正有心投入的農民又買不起農地,造成社會整體資源的真空發展。今天要開放農地自由買賣,如果政府在決策上沒有共識,將造成農地基本政策的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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