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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發條例三讀過

農發條例過關 李總統大表肯定

記者何振忠/台北報導

李登輝總統昨天對於日前通過的農發條例修正案大表肯定,他指出,在制定農業政策時,學者專家或許有其觀點,但有時候並未考慮到農民的立場,「農民實際上面臨很多困苦,我要強調農民才是農業的主體,才是我的頭家。」

李總統也不諱言的指出,民國五十六年制定的農發條例很多都是「理想」,至於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提出的「集村制」,李總統也坦白表示很多地方行不通,必須與農民自地興建一起考量。至於農會信用部的改良,李總統明確建議改採農民配股的「股金制度」。

他強調,這次農發條例的修正,是讓台灣農業「再震動一次」,「台灣的農業已經被綁太久」。他時常想農業問題,但「不是我們想,讓農民照做;而是要照農民的角度去想」,並讓台灣農業走出新方向。

李總統昨天下午臨時決定到「跨世紀農民組織發展策略講座」致詞,他當場用台語發表了四十分鐘的演講,尤其是對前天立法院通過的農發條例修正案,提出自己的看法,並深表肯定與恭喜之意。

李總統指出,民國三十九、四十年進行土地改革,當時地主把土地給佃農去打拚,但實施「肥料換稻米」,兩公斤稻米換一公斤肥料,「這是我最反對的。」到了五十六年,農民人口開始減少,工資也逐漸增加,蔣經國院長認為不改不行了,所以取消換肥料制度,開始建設農村、道路,農發條例也是那時候制定的。

李總統說,這個條例有一些理想,農業發展一方面有不錯成效,可是也綁住了農村,例如父親死後,兒女繼承的土地因面積問題無法分割;因為自耕農的限制,也讓土地無法買賣,使農會很多抵押的土地找不到自耕農承受,「現在修正後,可以解決很多紛爭。」

李總統表示,農發條例修正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土地開放自由買賣」,「這要儘快做,以加快台灣農業的新陳代謝和解套。」

至於開放農舍興建問題,李總統說,過去可以,為什麼新購的農地不可以?新買農地的人通常沒房子,當然要讓他蓋房子。但「集村」在部分原住民農地上,不一定適用,「他們的農地和房子有時候距離幾十公里。」李總統說,國民黨這次用很大的力量通過農發條例,有人說是投機,也有人說會炒地皮,「但大家要清楚主體是農民,農民現在有困難,不解決不行,只要維持農地農用一句話就好。」他說,有些老農民現在已經七十幾歲,「和我一樣,也應該退休,讓年輕人來拚一下,政府可以幫助提供創業資本。」

李總統表示,今年五、六月我國就可能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農業不可以再像過去築起一道保護的城牆,我們以前有一千億元的基金,連戰副總統宣布增加為一千五百億元,以因應萬一發生不好的情況。

李總統也說,民國五十年左右,雲林四湖一甲地才四萬元,大家爭著賣,「我相當反對。」現在那些地一甲值三千萬元。但現在想法不同,應該讓農企業進來買土地,幫助農業發展。 【2000/01/06/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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