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政策白皮書摘要
 
自國民黨政府遷台以來,對台灣原住民族的政策規劃,除了延續日治時期的「理蕃政策」之外,更將其大中國沙文主義的優越意識表露無遺。原本,台灣原住民在這塊土地上經歷了幾世紀的寒暑,不僅屹立不搖,甚且演發出了多元而豐富的文化內涵,然而曾幾何時,經歷了國民黨短短近半個世紀的統治下,原住民社會內部呈現了多重的社會矛盾和生活困境,其主要原因即在於統治管理者的政策制定與規劃,缺乏互為主體的包容心,忽略原住民族獨特的歷史文化背景與生存的活動空間,而一味地採取一般化、漢化、以融合為美麗包裝下的同化手段,終造成原住民的自卑、自我汙名化、文化斷層、母語流失等困境。
近年來,隨著政治解嚴,加上各民族意識的覺醒,來自各方的壓力俱迫使政府必須重新面對原住民政策的重要性,而國民黨政府也在這股趨勢下,對原住民族群施以大量的利多政策,同時亦遂行其政權保衛的原始目的,但這樣另有目的的施政作為,並不利於原住民族多元文化的傳承與形塑,反而再一次讓原住民族面臨空前的隱憂和「民族危機」。因為在缺乏「互為主體」的政策內涵中,原住民族的歷史位置是失憶的、斷層的、模糊的、是被邊緣化的,這種不利多元文化發展的形勢及傷害族群關係發展的內部元素,是陳水扁競選團隊所堅決反對的。
我們以為,應該透過公權力的機制,扭轉臺灣長期對原住民族歷史認識的誤解,才能平反長久以來劣勢的發展,扭轉經濟、政治、教育、福利的整體機制。解決原住民社會面臨的各種困境,是為了有助於縮短與大社會之間的落差,穩定社會安全與團結繁榮,唯有徹底改善口惠不實的傳統弊病,諸如補救性的、施捨德政型的、人口比例多寡型的消極規劃,才能給予新的重建生機。
唯一改善的路徑是,清楚確認原住民族是臺灣歷史起點,臺灣任何有關的主張與宣示,必須從這個本質與演變的脈絡概念開始,進行臺灣歷史詮釋的認識和基礎,整體政策規劃的權力重組才有真正的族群正義;對待原住民的態度,也才不再是施捨性的亡羊補牢施政措施!
在迎接新的世紀來臨之際,任何自詡為新世紀的領導人,必須具備多元文化認識的胸襟和態度,甚至徹底打破神權時代的帝王思想,不同文化的存在是人類生命力的表現,同時也是人類最珍貴的遺產。為了實踐對台灣原住民族的承諾,陳水扁主張未來的原住民政策,除應在現有的基礎上,思考如何增強其中不足的功能之外,也應逐漸還原在自主、自治、自決的政策目標上去努力和實踐。承認原住民族是國家的一份子,讓原住民充分享有憲法賦予人民生而平等的生存權利,而不再只是神話和口號。陳水扁競選團隊將透過對原住民宗主權、行政參政權、生存發展權、土地權及社會福利與教育文化權等基本人權的檢討,還給原住民族的基本權利,同時教育國民,重新體驗原住民族是人類最起點的存在,學習與大自然、土地、共榮、共享、共存,這才是現今全球共同對人類反省的共識和人權主張的原則。

l 宗主權的檢討:
在有關原住民宗主權討論的空間,依現有的國家內部結構與政治現實,是極具爭議又危險的!爭議的部分,一是涉及臺灣主權問題的釐清;二是臺灣史前文化本質與演變的歷史了解和詮釋,及主流社會的態度與回應是如何?儘管背後隱藏著兩岸衝突的問題,或者涉及國際利益的衝突與緊張,但仍必須在此大膽提出。因為臺灣社會對待原住民族問題的討論,和政策設計與執行規劃,始終沒有明確的族群正義做為基礎的國家機制來執行運作,使原住民族能夠確保並且能夠永續生存在這塊美麗的寶島上,而平埔族群被消滅正是沈重的前車之鑑!唯有對宗主權的正視與思考路徑,才能徹底擺脫臺灣原住民族在歷史發展形塑中的悲情與宿命。
宗主權的政策提出的主要精神與理由在於任何對待原住民的政策規劃設計與執行,應確實從這個臺灣歷史起點的脈絡來思考。歷史以來,台灣經歷多次的外來政權轉換,逐漸讓原住民族活動的生存空間,被邊緣化,甚至幾近被遺忘的地步!反客為主的現象,一直是不利原住民族被平等對待很重要的理由和原因。
除此之外,我們提出還原台灣原住民族宗主權的概念,尚包括以下幾點理由:
1. 台灣在統獨爭議中,必須與原住民族建立生死與共的生命共同體關係,宗主權的主張與宣示,是唯一向國際社會宣告台灣國家定位確立的路徑。
2. 原住民族宗主權的提出與宣示,可以舒緩政治鬥爭下的狹隘草率的族群定義,以確實翻轉臺灣的民族定義。
3. 確實可以建構真正屬於臺灣憲法中的民族定義,催生本土民族條款的主張,也是根植臺灣的唯一原則。
4. 沒有臺灣史前文化做起點的任何論述和內容,那是缺陷的、失憶症的、不圓滿的台灣歷史。
5. 宗主權的接納與確認,是「新臺灣人」主張內涵中的發展基礎,並且承認臺灣是多民族的的獨立國家。
下一個世紀建構新臺灣人的內涵中,必須還原在這個歷史起點做基礎,考慮發展臺灣的族群教育與族群關係,而宗主權的接納與確認,是「新臺灣人」主張內涵中的發展基礎,唯有讓多元文化實踐的機制真正展現,才會真正有所謂族群正義的到來。


l 行政參政權:
 
再就行政參政權方面來看,自國民政府遷台至今,對原住民族執行規劃的內容,充滿殖民、支配、同化的型態,強迫原住民由部落意識轉換成現代國家的民族概念。其結果是在原住民心理的深層結構中,只有黨意,沒有族群利益,政策目的完全不是為了積極的培養原住民參與國家機制的決策人才。
因為這種根本結構上的施政設計,缺乏真正的了解與尊重,造成今天生存發展的條件相當不利,無法真正有效的融入臺灣社會生存與競爭。為了使原住民生存與發展條件得以改善與扭轉,民主進步黨主張在逐漸重組、分配、的權力結構中,徹底用開朗、進步的觀念革命做好新的修正,對原住民族的政策設計,必須考慮其自主性;並且讓多元文化的實踐與堅持,得到國家機制全力干預的投入。
在具體政策方面,陳水扁競選團對提出以下的主張:
1. 比照世界潮流與國際部落公約的民族自治、自決、自主的精神,確實符合民主代議原理的基本政策。
2. 徹底解決國民政府五十年來一直模糊擺盪不清的行政體制,制訂獨特的民族專章,修正法律、行政權限與預算結構,讓原住民族事務因特殊的需要,而進行特殊的規劃與執行。
3. 廢除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的區分,確實訂定自我認同的民族識別法,標準由原住民自行決定。
4. 行政層級之規劃,以自治最高精神為原則,考慮精省之後原住民層級規劃的調整與修正(中央、縣、自治區兩級制)。
5. 確實修正原住民選舉劃分不合理的制度,以解決不利原住民社會發展的困境與決策影響。
透過以上原住民政策主張的宣示,陳水扁將比照世界潮流與國際部落公約的民族自治、自決、自主的精神,確實符合民主代議原理的基本政策,以求徹底解決國民政府五十年來一直模糊擺盪不清的原住民行政體制。確實做到劣勢者利益最大化的社會正義之原則,為原住民爭取應有的權益。

l 生存發展權:
對於原住民族弱勢與貧窮的想像,大社會一直停留在指責原住民努力不夠、教育程度低、沒有儲蓄觀念的印象,也因此,政府在經濟生活改善的執行規劃上,也擺脫不了畫餅充饑,補救型、施惠型的慣性作法,而忘了原住民族,是如何從傳統的原始生產方式,被迫接受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經濟的機制,因為不熟悉現代經濟的資本規律與邏輯,而讓原住民陷入普遍劣勢的經濟貧窮。
為了保障原住民的生存與發展權,陳水扁競選團隊提出具體的原住民政策包括:
1. 原住民的生存與發展權,必須依特殊性做專章的發展法,在相關的決策、執行、監督、諮詢與研發,要徹底改善單向和缺乏整體性、一貫性的發展方針。
2. 原住民社會發展方案,必須進入大社會積極融入的條件,並且強調原住民的土地權與智慧財產權、由原住民來決定自我發展,國家也不得以強迫同化的手段侵犯民族自決、自治的生存與發展。
3. 法院對原住民案件之處理,必須考慮傳統慣習法造成的生存與發展方式的文化特質。

● 土地權:
就土地問題來看,土地對原住民而言,是部落集體利益所共享、共有的,土地利用是傳統宗教祭儀和生命禮俗有關的命脈,有別於漢人視土地為生財的工具,過去在歷經不同的殖民統治的掠奪及原住民對土地禁忌的迷失,使得原住民族的土地大量流失,徹底改造了原住民族生存的活動空間。我們主張,為了解構以上的缺失,原住民族土地政策修法是不能缺少國家結構的干預的,我們主張:
1. 思考原住民土地政策的規劃與執行,必須結合傳統知識與現代技術兩者運用土地的權利與利用方式。
2. 原住民族土地開發、管理,必須由專責的原住民土地議事庭來共同規劃、制定與仲裁。
3. 原住民的土地政策,必須涵括文化財產權、自然遺產與資源、生物技術和生物多樣性等知識財產權。

● 社會福利權:
社會福利是人人得享的公民權,是保障每一個人不因種族、性別、職業之別而遭任何歧視的重要制度,然而,台灣過去所建構的社會福利體系,卻被統治者用來做為進行社會控制的工具,壓抑社會中的弱勢團體。原住民族在這樣的國家結構的制約下,加上原住民文化與漢族群社會結構性的落差,使得原住民族面臨嚴重的困境。原住民族的社會福利需求,與一般社會大眾的社會福利需求是不同的,所以,任何社會福利政策的改革與追求,必須放在這個背景上的差異來認識,重新考慮原住民族在社會福利體系上的特殊性,擺脫以往「平地化」和「同化」的政策影響,建構出重視原住民族特殊性的需求的政策。
● 教育文化權:

就教育文化權的層面切入,國民黨遷台五十年來,台灣所執行的教育內容和政策規劃,對原住民造成莫大的傷害,原住民族的主體意識無法建立,自我污名後的疑惑與自卑,造成原住民族對自己文化的認識出現了貶抑、野蠻、不夠進步的錯誤認知;這樣的污名化,是集體原住民族的歷史傷痕。未來如何認真的將多元文化的實踐確實回到台灣史實本身,首要之處,不是只在人權、尊重的觀念打轉,而是要確認原住民族對台灣歷史內涵的豐富貢獻。
陳水扁競選團隊主張:
1. 原住民教育系統獨立化,其中包括師資的產生與教學方法,以期發展各種教學方法,闡揚原住民族的文化特色,適當反映原住民族文化的多樣性。
2. 將部落內空的教室和荒廢的基礎設備規劃為由原住民族經營的學校,以使原住民族有權建立自己的教育方式。
3. 鬆綁原住民教育師資來源,若原住民族、非原住民族的教師、研究者和其它專家,能提出實際的經驗交流或對原住民族有深厚認識者,應給予諸如教師資格或進修學分等鼓勵措施。
4. 推動雙語教育,以保證原住民族母語的永續經營。
5. 將原住民學生佔多數比例的學校,轉型為民族學院,整體規劃與改善原住民族的教育機會。
● 婦女權:
最後就原住民的婦女權問題來看,長久以來,原住民婦女政策不管在原住民政策或婦女政策裡,都不曾獨立出來成為一個思考的主體,在原住民政策裡,婦女議題往往被擺在族群之後;在婦女政策裡,又常常看不見原住民婦女在族群及階級上的特殊性,而使得原住民女性被邊緣化到最角落的位置,在兩邊均得不到應有的關注。
對原住民政策來說,女性觀點的思考將可進一步打破公私領域的區隔,更貼近原住民族實際的生活經驗。對婦女政策來說,原住民族的位置可以讓婦女有機會重新省思以往對族群及階級問題的陌生與忽視。握了落實原住民族的權益伸張 ,我們提出以下的原住民婦女政策主張:
1. 身份自主權:首先應確立原住民女性不因結婚而使其子女喪失原住民身份。
2. 姓名權:現今原住民雖可還原族名,但往往因為更改手續繁複而降低原住民恢復姓名的意願。未來除應在行政手續上,朝「一次更改、全體適用」的設計,更應考慮原住民族因地理空間上的限制,往來辦理手續之不便,重新思考行政資源的分佈。
3. 身體自主權:對於買賣的性入侵原住民社會的現象,做全盤性的改革。避免將原因歸咎於原住民族或個人的失敗或不努力,並且身體自主權才有真正落實的物質基礎。
4. 重新界定公私領域:例如現在的國民所得、國民生產毛額均未計入女性在私領域的勞動,應將女性的貢獻納入國家、社會、經濟的思考中,並為其提供平時及晚年具體的經濟保障。
5. 福利服務:有關安養托育的福利服務規畫,應結合原有的部落文化,讓部落共同照顧老人及小孩的傳統,能與國家的福利政策相結合。
6. 部落幼兒園、課後照顧的提供:應運用現有曠廢的學校硬體資源,就地選才為學前兒童及學齡學生提供照顧服務,運用部落居民的智慧,共同教導下一代母語、文化、技藝等課程。這些學習領域的規畫,可與九年一貫課程改革的潮流互相結合。
7. 福利急難救助系統:現有婚暴、性侵害等急難救助系統,並未考慮原住民婦女處境的特殊性,在資源網路的設計上,應方便原住民婦女容易取得運用。

近年來,原住民的議題漸受國際重視,如何制定一套更合時宜的原住民政策,正深深的考驗著新世紀領導人的政治胸襟與智慧,現刻提出此份原住民族政策白皮書,正是向全體國民做出宣示:「我們已經為執政做好準備」,民主進步黨認為,原住民政策的提出,不僅僅只是為了幫助相對弱勢的原住民,更是希望結合全國的民眾一起為我們共同的未來而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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