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與美、日同處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根據統計,20世紀初至今,已有百餘個地震造成人命傷亡,而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指出,變更房屋使用、挑高樓層、屋頂違建、打通牆壁等,多是房屋結構受損的因素。
建研所指出,地震係因地球內部岩石的破壞,斷層的活動所引起,最先破壞處即所謂的「震源」,也是地震波最先發生之處。震源在其正上地表面的距離即所謂的震源深度。
震源深度可區分為四種:極淺層地震(0至30公里)、淺層地震(31至70公里)、中層地震(71至300公里)、深層地震(301至700公里),而大多數地震是極淺或淺層地震。台灣地區大部分是震源較淺的地震,西部地震的震源又較東部為淺。
依地震發生的順序可分為前震、主震、餘震;主震發生之前後,時常有數次小地震發生,分別稱為前震及餘震。建研所指出,主震後應立即意識餘震來臨,採取必要措施,有時餘震也會造成房屋倒塌。
台灣有三個常發生地震的地帶:西部地震帶:自台北南方經台中,嘉義至台南,寬度約80公里,大致與島軸平行。地震次數較少,震源淺(約10餘公里),餘震較頻繁,持續時間較短暫;但範圍廣大,災情較重。
東部地震帶:北起宜蘭東北海底向南南西延伸經過花蓮,新港到台東一直至呂宋島;此帶北端自宜蘭與環太平洋地震帶延伸至西太平洋海底相連,南端幾與菲律賓地震帶相接。此帶成近似弧形朝向太平洋,也和台灣島相平行,寬130公里,特徵為地震次數多,震源較西部為深。
琉臺地震帶:此帶自琉球群島向西南延伸,經花蓮,宜蘭至蘭陽溪上游附近,震源深度從淺層一直到300公里之深。
建研所指出,勿任意變更使用用途是防震的重要對策之一。原設計為住宅之用的房屋,建造完成後不得任意改作辦公、商店、餐廳等使用,否則必須依規定辦理變更用途並補強,以免結構體承載太大,會有安全之虞。
不要加蓋屋頂違建,這會加重屋頂樓地板的負荷,地震時會加劇建築物的擺動,並且會增加各樓層的地震力,危害居住安全。
勿任意打通牆壁:會加大上下樓層間強度差異,以致整棟建築物的剛度降低,使該層壁量分配不均,造成偏心扭轉,嚴重時會使建築物崩塌,因牆壁是抗震的重要構材。
建研所表示,很多人喜歡所謂的挑空,是將二樓或三樓的樓地板拆除,使一樓空間向上連續至二樓或三樓的構造,住宅中多見於客廳。優點是消除了因天花樓板所產生的壓迫感,有寬廣而舒暢之感,但相對的缺點是挑高使得空調設備負擔加重,而且在耐震方面,地震時建物較容易發生扭曲。
建研所表示,住戶應確保牆、柱、樑、板是建築物的骨骼,絕對不得任意拆改,否則整棟建築物的結構系統會產生變化,這會危害全體用戶的安全。 【1999/09/26/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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