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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部分拍照存證 以利索賠
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包括消費者基金會、聯合勸募協會、殘障聯盟、陽光基金會、伊甸基金會等十多個社會團體,針對受災戶、民眾、政府及企業提出災後建言。他們建議受災戶將受災部分拍照存證,以利將來索賠,並提醒民眾捐款時應挑選具公信力的團體。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針對受災戶免費提供房屋、法律、保險等專業諮詢服務,另建議受災戶如房屋遭毀損,應拍照存證以利索賠。如果保管箱租用發生問題,應將收據、契約找出,列明存放物品清單以利求償。貴重物品最好能保留收據、保單,有價證券則應發存證信函通知銀行保存權利,非經本人不得求償。 

消基會指出,民眾如遇商家趁機哄抬物價,可打電話(○二)二七○○一二三四向消基會通報,消基會要公布業者名單並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聯合勸募協會等多個團體則提醒民眾,捐款時應注意捐款帳戶是否為合法立案的機構、發起單位是否有能力妥善利用善款並公布捐款流向、受捐單位是否能提供正式捐款收據等,以免愛心遭到不當使用。 【1999/09/24/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