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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區重建 由政府造鎮
記者華英惠/台北報導


集集大地震造成國內一萬多戶房屋毀壞、倒塌,行政院經建會已研擬造鎮方案,給災區全新風貌。造鎮計畫由政府推動,執行上以縣市為單位,政府出面邀集建築業、債權銀行共同出資成立「重建更新基金」,由基金概括承受受災戶房貨及土地融資,以取得完整的地權展開大規模造鎮。

副總統連戰昨天也公開表示,包括中寮、國姓、東勢、集集、埔里等地都有重新造鎮的必要,他表示,行政院會在最短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災後家園重建計畫」,讓此時的廢墟,未來邁入新的階段。

經建會主委江丙坤表示,成立都市更新公司推動造鎮計畫值得研究,不過是以基金、公司方式或其他機制來進行,目前在研究中,將於第二波的重建計畫中提出。目前第一波的工作是救人。

已多日駐在南投,督導指揮救災的江丙坤說,在接觸到災民時,災民普遍反映未來重建時應整體規畫,他也認為,重建時應有整體規畫,賦予城鄉新風貌是未來規畫的方向。

經建會官員表示,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第四條的規定,這項建議立即可行,有助於災後重建。官員認為,設置重建更新基金可有效控制風險於一定範圍,而且由政府、債權銀行分攤共享,不致過度衝擊金融體系與造成政府過大的負擔,同時也可以吸引金融機構參與,此外,配合計畫執行更新與重建,可以給予都市新風貌。

經建會表示,九二一大地震後,政府出資解決受災戶房貨問題已是必然趨勢,目前只是推動方式為何,經建會內部研提方案之一為:由政府、債權銀行、建築業共同出資成立重建更新基金,概括承受房貨及土地融資,以進行大規模的重建。

經建會官員指出,中國輸出入銀行總經理符寶玲日前建議,由政府或銀行公會成立共同基金,將各貨款行庫承受的土地債權賣給基金,做整體都市更新與鄉鎮再造,創造更高的價值,這種方式如果賺錢,政府、股東及受災戶都受益,若賠錢,也由全體銀行承擔,比個別銀行承受要好,經建會贊同這種看法,並建議進行大規模的造鎮計畫。

【1999/09/30/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