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27)日決定提供40餘筆國有地,協助安置災民,總面積約33公頃,分別位於台中縣、南投縣、台中市、雲林縣、彰化縣及苗栗縣,將免費借用給受災各縣市。 根據總統發布的緊急命令,財政部將提供國有地,供各縣市興建受災戶臨時住所,安置災民,財政部已列出可提供的國有地清冊,將在今(28)發函給相關縣市,通知其辦理借用。
【1999/09/28/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