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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估銀行房貸債權損失至多百億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財政部評估,集集大地震房貸債權對銀行造成的損失最多為100億元,銀行應可以承受,至於減輕受災戶房貸利率1個百分點的負擔,則由銀行自行吸收。

此外,對於受災戶原有房貸利息的償還,財政部長邱正雄表示,原本利息部分只展延六個月,副總統連戰已宣示,只要房屋倒毀者,利息也可展延五年,財政部會發函給各銀行辦理。

邱正雄昨(26)日指出,集集大地震對銀行的影響不致太嚴重,這次房屋全倒及半倒戶數,目前合計約1萬多戶,若以平均一戶房貸餘額100萬元,及半數房屋有辦理房貸來估算,銀行損失只有50億元,就算全部房屋都有房貸,銀行最大損也只有100億元,應該都在銀行承受範圍內。

財政部上周也宣布對於受災戶原有的房屋貸款,本金部分得展延五年後繳付,利息則展延六個月,利率減4碼。連戰已宣示,只要房屋倒毀者,在銀行的房貸,本金及利息均可展延五年,至於其他則仍維持本金展延五年,利息展延六個月。減少4碼,則由銀行自行吸收利息,財政部不予補貼。

【1999/09/27/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