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性詩學的建立
一、從台灣女性詩說起
「女性詩」意謂能反思女性劣勢處境,預報女性抗爭焦慮,映現女性自覺的女詩人。言之,是指含攝女性主義思想的詩。
台灣女性詩的出現,早在女權運動興起前,最明顯的例證,是蓉子寫於六○年代初期的〈亂夢〉,詩中的敘述者為一已婚的年輕女子,她惶然慨嘆社會結構中普遍存在的女性經驗:婚後生活就像投過石子的破碎水面,女性若對此狀況沈默,迎來的將是一條幽寂的灰路;女子年輕時是「金色羨慕」的焦點,年老則是「風雪掩蓋的冬天」,生命意象變成「一無聲的空白」、「一孤立在曠野裡的橋」、「一擱淺了的小舟」,揮之不去「迷失在水天間的那種沮喪」。殘缺、謊言和醜惡明明是真相,社會卻不讓她們看清楚;女子一方面要受家庭勞役折磨,「早晨的沁涼為廚房烘焦」,剩下夜晚的「一些亂夢」,另方面則有來自於男性對待的夢魘,在男人眼中「尚沒有一枚草莓的價值」。具有性愛聯想、男性隱喻的「可怕的蒼白的雨」令她「疲憊而不能憩息」,在密織的恐懼與不滿中,她終於發出掙脫桎梏的沈重告白:
久久地被困於沼澤地的泥濘
哦,我將如何?
我將如何涉過
這沈默得如此的深潭!(《千曲之聲》:39-41)
此詩成於一九六○年,十二年後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
,1908-1986)的《第二性》(The Second Sex)中譯本才在台灣出版(註1),開始啟迪台灣的婦運工作者,影響台灣婦運的發展。至於女性主義文學批評,要到八○年代中期,大約《中外文學》推出「女性主義文學專號」時才日漸受到注意,包括宋美王華、劉毓秀、何春蕤、王德威、張小虹、廖炳惠、李元貞、蔡源煌……都曾對女性主義文學這一課題做過討論。(孟樊:287)九○年代,女性主義文學批評更形熱烈,但大都以小說為文本;晚近十年,以詩為例證加以論述的學者有鍾玲、李元貞、孟樊、奚密、廖咸浩、林綠、陳義芝、胡錦媛、何金蘭、裴元領等,或為專著,或為單篇,引用西方女性主義理論,不僅為女性心靈奧祕揭開新的窗景,更為新詩的詮釋打通了新的對話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