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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偵辦南投縣政府九二一震災重建弊案,昨天依貪汙等罪嫌起訴縣長彭百顯,具體求刑廿年;同案被起訴的還包括縣府機要秘書鄭素卿等五名公務員、縣府顧問白錫旼及包商羅朝永等七名,分遭求處一年至十五年不等刑期,另有三名包商被求處免刑。南投地院法官漏夜開庭審理,訊後諭令彭百顯二百萬元、吳政勳七十萬元、羅朝永二十萬元交保候傳。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松奎指出,彭百顯身為縣長,不戮力造福縣民,竟趁震災重建機會圖謀不法,嚴重影響救援及重建工作,犯罪行為連續且違反九二一震災緊急命令,請求從重量處廿年徒刑,褫奪公權十年。
檢方同時對縣府機要秘書鄭素卿求刑十年、計畫室主任蔡碧雲七年、縣長室助理吳政勳十五年、陳明娟十年、城鄉發展局技士張漢堂三年;縣府顧問白錫旼涉及兩案,各求刑十年;包商羅朝永求刑十年,陳介山、王備憲、林得生、劉銘土、鄭國樑、莊勝文分別求處一年至三年徒刑;包商黃才泉、張文卿、張鼎明因於偵查時供述關鍵事證,請求免刑。
起訴書指出,去年初上級補助重建經費一億七千萬元,興建臨時辦公室,彭百顯先授意競選樁腳黃才泉借牌承作整地工程,接著指定三名熟識的包商虛偽比價,由其中一人以一億六千零五十萬元得標。
原定在中興新村虎山農場興建的臨時辦公室,因遭檢舉違法開挖山坡地,彭百顯決定改於毀損的縣府辦公大樓後方停車場興建;但縣府未辦理地目變更,同時對臨時辦公室工程變更設計,追加工程預算四千八百多萬元,彭百顯涉嫌圖利包商上千萬元。
檢方同時查出,彭百顯於縣府承辦巨型公園、國姓福龜新農業園區等工程時,透過吳政勳、羅朝永找熟人直接或借牌參與議價;吳政勳更以彭百顯競選開銷太大為由,仗勢向一名包商強索卅萬元,中飽私囊;張漢堂承辦國姓廣告招牌更新時,涉嫌塗改、抽換標單,方便借牌包商參與競標。
震災期間大批民眾、團體捐款給縣府,彭百顯與鄭素卿、陳明娟商定將捐款台幣一千五百多萬元、美金五千元匯入「南投縣建設發展基金會」、「新南投發展基金會」,其中一部分再轉入基金會會計私人帳戶;部分基金被用來投資股票,兼任兩個基金會董事長的彭百顯更擅將二百五十萬元借給張姓友人,還指示會計偽造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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